丽江市2018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期)-补遗书02号
丽江市2018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期)-补遗书02号
提交时间 2018-08-15
标段编号: | GC(略) | ||
标段名称: | 丽江市201(略)(一期)- | ||
变更内容: | 丽江市2018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期) 补遗书02号 各投标单位: 丽江市2018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期)补遗如下: 由于自(略)始不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故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须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复印件”条款。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以“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为准。 取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无工资拖欠证明”;必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亲自作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及信誉承诺”。 其余事项不变。 变更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同一内容存在多份变更补遗文件,请以编号靠后的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18年0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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