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公示 邮采[****] 号 **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略)委托,对**市****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确认中标人为(略)。(略)与之订立了**市****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现就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中有关条款公布如下: 一、合同签订主体 购买主体:(略) 承接主体:(略) 二、购买服务项目名称 **市****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政府购买服务 三、购买服务内容 本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对**镇湖东路南侧、G233东侧城中村改造工程,西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原拖拉机修配厂旧城区改造工程、原石机厂周边旧城区改造工程、步康花苑南侧、文游南路东侧改造工程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改造。共涉及拆迁居民710户,拆迁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润(略)(一期),建设安置房366套,建设面积(略)(地上****平方米,地下****平方米),建设期三年。 四、合同金额 协议总价款(略)万元。 五、分年财政资金支付计划 第一年支付****万元;第二年支付****万元;第三年支付****万元;第四至第六年每年支付****万元;第七至第九年每年支付****万元;第十至第十二年每年支付****万元;第十三至第十四年每年支付****万元;第十五至第十六年每年支付****万元;第十七至第十八年每年支付****万元;第十九至第二十年每年支付****万元; 第二十一至第二十二年每年支付****万元;第二十三年支付****万元;第二十四至第二十五年每年支付****万元。 六、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略) 甲方:(略) 见证方:(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