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崇阳县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要求,(略)受(略)的委托,对其“崇阳县全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略)
2、采购项目编号:(略)
3、采购项目名称:崇阳县全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采购项目(第二次)
4、采购内容:(略)
5、采购预算价: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25万元,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要求直接参(略),提供有效的(略)(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后查询日期为准);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副本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略)
4.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如未提交则将在本项目初步评审阶段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供应商行贿犯罪情况进行查询。
5.具有由省一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环评资质;
6.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略)。
三、招标文件(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年 8月17 日8时30分起登录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左下角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 9月 12 日上午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崇阳县天城镇发展大厦四楼开标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年9 月12 日上午09时00分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博仁天下四栋2单元****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