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南宁海关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略)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略))以及财政部、司法部关(略)财库[2014]68号)。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略)(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磋商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磋商小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略)财务室(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3、售价:(略)
4、财务联系人:彭威 电话:(略) 传真:(略)
5、购买方式: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各壹份方予购买:(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略)(已办理“三证(略));(5)税务登(略)(国税或地税,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购买采购文件。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略)
磋商人应于(略)7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和网银等非现金形式(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8年8月30日上午9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略)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30日上午9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为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略)(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朱宇鹏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项目负责人:李溪梅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略)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