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破)天****公司管理人关于津HAL609别克商用车一辆的破产拍卖公告 处置单位:天****公司管理人 | 监督单位:**** | 公告时间:2018.****.17 11:42:27
****关于津HAL609别克商用车一辆的拍卖公告(一拍) ****将于2018年9月18日10时至2018年9月19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com/022/02,户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津HAL609别克商用车一辆,所有人:天****公司;使用性质:非营运,其来源正当合法。购置日期2008年4月,已行驶里程:304000公里,原值316789.05元,评估值65112元。整车外观较好,漆面有老化,车胎老化,车身轻微划痕,助力转向漏油。保险已过期,漏检,无违章。本院拍卖以车辆现状为准,不做任何质量问题承诺。 起拍价:65112元;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特别提醒:竞****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并需要在本市办理转移登记的,应符合《**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 ****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须符合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车辆需过户到本市以外地区的竞买人,应符合当地机动车迁入规定,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机构。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经审核符合购车指标申请的可以过户,车牌号码可能变动。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14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的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竞拍成交后应尽快腾空场地(车辆),发生的维修、运输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需符合本市对个人购买机动车的规定条件)。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拍成功后,因买受人不具有竞买资格,不符合有关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等造成车辆无法过户,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法院对此不负责任。买受人应了解相关政策,慎重决定是否购买。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长青支行,账号:021********000907)。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 ****4657, 联系地址:**市**区新围堤道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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