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一区生活区3、4号楼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完成进行公开简易程序招标。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内容为3#楼一层活动大厅、民警值班室、电子阅览室等的维修;二层犯人寝室,走廊,民警值班室和睡班房等的维修;4#楼为一层改为犯人寝室和活动大厅;三层把原来四间犯人寝室改为活动大厅等的维修;室外附属工程等。建设地址位于**省**县湖镇,工期110日历天;工程概算197.66万元;招标编号:****。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1.3投标人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参加采购会议时须提供原件;若已办理电子证书,可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代替。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进监施工人员必须为男性。
1.4拟派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1.5在招标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投标人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贷款结算等活动。投标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递交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2018年 8月 16日至2018年 8月 21日(节假日除外),至龙****广场A座704室(****)购买招标文件(含清单电子光盘)(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2.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如有)以电子光盘形式发放,押金200元,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退还(光盘如有毁损、遗失等,押金不退)。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时需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3.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8 月 23 日 14 时 00分,地点为****开标室。
4.电子评标: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评标软件技术服务费100元/份,开标现场收取,未参加电子评标培训的企业请****公司,由该公司安排专项培训。联系电话:151****8007,江志威。
5.投标保证金:39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至****,开户银行:农行十里坪支行;银行账号:197********000183。为确保资金能顺利到位,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时间截止前2天完成缴款。(缴纳后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保证金缴款通知单及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湖镇镇十里坪 地址:龙****广场A座704室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人:小翁
联系电话(含传真):0570-****431 联系电话(含传真):0570-****029 187****2068
招标公告同时发招标人内网、****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