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自治州奎屯市棚改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亭苑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自治州奎屯市棚改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亭苑一期(施工),已由奎发改项目〔2018〕108号文批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招标规模:绿化用地面积59498.41平方米,新建人行道铺装及路灯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设计变更)全部工作内容施工。
2.4计划工期:2018年 9 月 15 日开工,(略) 20 日竣工;计划总工期: 67 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企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中相对应的已登记备案人员;
3.2自治区区外企业应当具备《新(略)
3.3市外企业在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登记证明;
3.4由奎屯市人社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市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其它不良记录证明,市内企业由奎屯市林业园林局出具的无其它不良记录证明;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时间:(略)10时00分—2018年8 月 24 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网上(网址http://(略)80.114:909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略):2018年 8 月 19 日10时00分—2018年 8 月24 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网上(网址http://(略)80.114:9090/)
5.3 方式:(略)
5.4招标文件费用:(略)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第五种方法进行评标。取值范围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相应评标办法如下:
经济标投标(略),该项目招标人选用方法五作为基准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五:(略)
评标基准价=(A×5(略))× K(系数(略))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 ;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 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 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 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值抽取范围;若在 A值的95%-92% (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 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除 C 值外)中随机抽取 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 K、下浮率△,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分类 | 取值范围 | |
下浮系数K | 95%、9(略) | |
下浮率△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装饰装修、建(略) | 8%、9%、(略) | |
机电安装工程 | 10%、11%、12%、13%、14%、15%、16%、17% | |
市政工程 | 15(略)、21%、22%、23% | |
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26% |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 (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7.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前往2.1所(略)
8.其他说明
本项目实(略),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须先办理交易主体信息公开,报名、缴
费及下载招标文件请在此页面
〈http://(略)80.114:9090/jy/web/newsOne.jsp?newsVO.pid=NEWS(略)〉下载操作手册并按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奎屯市政府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略)
2018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