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关于租赁污水处理设备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关于租赁污水处理设备和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
联系人:李永强
联系方式:139****113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开源西街福盛园门面房商二东底商K25号(元纳汽修旁)。
联系方式:187****676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物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 租赁污水处理设备和服务 | 1 | 项 |
注: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720万元/年。
服务期限:1年。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时止,每天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4)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投标人纳税凭证(至少带一个月)。
(5)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
(6)投标人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上述所有原件备查)
2.发售地点:**市开源西街福盛园门面房商二东底商K25号(元纳汽修旁)。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9:30。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10日9:30。
3.投标开标地点:**市开源西街福盛园门面房商二东底商K25号(元纳汽修旁)。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国龙
联系方式:187****676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157********0000049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