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资格(资质)要求:3.1.1具有相应车辆销售资格;3.1.2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1.3中国总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中国总代理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注:①以上授权仅针对车载基础急救设施(自动上车担架、脊柱固定担架、吸引器);②如为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报名,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SHXM-(略)-****(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8-(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救护车;数量:26辆;功能:主要为转运、救治和监护病人的专用救护车;车辆质保期:二年或五万公里;医疗设备质保期:二年;(略)。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
7、采购预算金额:(略).00元(国库资金:(略).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略):节能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略)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0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0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略))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08-****:00:00至****-0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略)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略)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略)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略)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略)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略)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略))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答疑时间:定于****年08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4楼4A05室举行答疑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略)
地址:上海市浦东红枫(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4楼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电话:(略)
传真:(略),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