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
项目名称: **市贵池区涓桥镇桂畈村、四联村(略)项目
项目编号: (略)
招标(采购)方式 :(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柒仟壹佰伍拾元整(¥(略).00元)(其中第一包中标价(略).00、第二包中标价8815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 钱叶旺 周慧雯 余平 时国平 (略)(采购人代表)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略)
地址:**市秋浦东路168号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负责人:宋斌 联系电话:(略)
公告期限:(略)至2018年8月31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单位和(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秋浦东路168号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66-48784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贵(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略)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略)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略)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略)。
特此公告。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