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广场建设工程 已由 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大发改资字【2018】192号《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略)广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略)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6700㎡。人行道铺设40㎡,广场人(略).20㎡,条石砌筑300m,水泥路铺设1411.71㎡,高杆照明灯1套,常规照明灯8套,防腐木长廊1个,景观石1个,防腐木椅8套;栽植乔木170棵,栽植花卉104.14㎡;花坛(略).34㎡,花坛石材墙面46.92㎡,散水56.41㎡;沟槽土方501.12m?,混凝土管96m,砌筑井2座,回填土方423.61m?,余方弃置77.51m?。
2.3 合同估算价:(略)
2.4 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0日至2019 年 10月10日,共计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广场人行道铺设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和景观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 本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道路铺设或排水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略)
4.招标(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3 日至 2018 年 9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在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经(略)。
(以上证件或材料须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4.2招(略)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略),下同)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 大安市(略)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略)
账 号: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略)
开户银行: (略)
账 号: (略)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略)
2018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