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产100t磨具 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略),并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概况,假如该项目实施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实施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向我们反映。(略)年产100t磨具项目 - 副本.pdf 一、 项目概况 (略)拟在**省**市**市宏路镇福厦线56公里处建设“(略)年产100吨磨具”。项目场地为建设单位((略))通过买卖取得的,土地证号:闽(2018)**市不动产权第0000885号,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引进砂轮生产线3条,购买安装砂轮成型设备、加工设备等相关附属设施,利用现有厂房面积10957.72平方米,年产100吨磨具。本次项目主要利用厂房A进行生产;厂房B将租赁给其他企业生产,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地址:**市宏路街道周店村**宏河(略) 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市雨花台区**街道星立方广场1幢435室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根据(略),项目不外排生产废水;同时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西(略) (2)废气:项目加工粉尘和烧成窑炉烟气经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本项目根据噪声产生的特点及位置情况分别采取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略)响很小 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该项目的建设(略),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 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你对于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你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 3、你认为该项目对社会与环境有何影响; 4、你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以及对相(略) 5、你(略)。 六、 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略) 2018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