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众朋友们:
(略)委托(略)进行了《宝清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8-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 号文件)要求,进行如下信息的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宝清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8-2030 年)
规划期限:(略)。近期为 (略),远期为 (略)
规划范围:宝清县城区。宝清县城区地理界限为南至南外环,北至北外环,东至东外环,西至西外环。
原规划内容:
近期规划热电厂新建 3 220t/h 高温高压锅炉配 2 25MW 背压汽轮发电机组近期新建投产后,规划热电厂近期装机规模为:3 220t/h 锅炉+1 B25-8.83/0.981+1 B25-8.83/0.30 机。新增工业用汽管网共 4534 米。远期淘汰原 有 宝 清 热 电 厂 所 有 机 组 , 在 规 划 电 厂 内 扩 建 2 220t/h 高 温 高 压 锅 炉1 B25-8.83/0.981+1 B25-8.83/0.30 机,与规划电厂内其他机组共同承担工业热负荷,新增工业用汽管网共 6988 米。远期新建投产后,宝清县中心城区装机规模为:5 220t/h 锅炉+2 B25-8.83/0.981+2 B25-8.83/0.30 机。规划目标:近期开发区规划电厂实现年总供热量 (略)GJ,总发电量 3.4 亿kW h,年总供汽量 168 万吨;远期开发区规划电厂实现年总供汽量 210 万吨。热电联产供热面积达到 972 104m2;采暖集中供热普及率 89.01%。
规划(略):
(1)根据宝清热电厂统计实际的运行结果,由于政府和企业投资能力不足,导致(略),实际运行中8台锅炉出力最高为258MW,其中热电联产(略)。2017年(略)。2018年,经省发改委环保核查,宝清(略)脱硝改造,存在超标排污行为。而该电厂设备老旧,不具有改造价值,因此1~6#机组被列入2018年淘汰计划,已经办理关停手续。7#、(略)。
(2)当地已有2 220t/h(略),配备2 25MW背压机组热电厂正在建设,该厂于2018年1月获得省发改委项目核准,预计2018年完工并投运。
宝清县中心城区至2030年总计有972万平米供热面积,热负荷需求为496MW,另有工业用汽需求310t/h(最大负荷),已获批(略),最大供汽(略),热源(略),因此需要建设其他热电厂以满足宝清县中心城区热负荷需求。
当地黑(略),建设(略)360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配备1 5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选用抽背式热电联产机组,电厂采用高参数、大容量的锅炉,锅炉热效率极大提高。工程计划采用高温高压(略)大大降低烟尘、SO2及NOX排放量。电厂的污染(略),拟在2019年投运。
规划(略):
宝清当地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电站,电站规格为2 130t/h生物质锅炉+2 30MW汽轮机。目前该热电联产项目已经递交申请,拟在2019年建设完工并投运。以上热电联产机组联合运行后,可满足宝清县(略)。
二、本规划实施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
大气:主要是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运输和临时堆场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
械车辆尾气。通过施工作业场围挡,运输路面硬化,建筑材料覆盖蓬布等防尘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通过严格的防治措施,施工扬尘的影响可被环境接受。
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排放的废水要进行收集,采用沉淀隔渣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内制砂浆与场地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设备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场(略)(GB 12523-2011),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被接受的。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工程弃土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送往城市垃圾处(略)弃(略),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倾倒地点,由市政部门集中处理。
(2)运营期
大气:主要(略),包括烟尘、SO2、NOX 等,近期燃煤发电机组烟气采用 SCR 炉内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 组合的烟气净化处理系统,近期生物质发电机组烟气采用 SNCR 炉内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 组合的烟气净化处理系统,按照设计煤种燃料类型,能够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 1 要求和发改能源[2014]2093 号文污染物排放(略)(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35、50 毫克/立方米)。
噪声:主要来源于汽轮机、风机、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减振等措施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高噪音设备均建在封闭厂房内,设置隔声门窗,墙体采用吸声材料。非正常排放的锅炉冲管噪声、锅炉放空噪声应设置消声器。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固废:主要是飞灰、炉渣、脱硫石膏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市政统一收集处理,对外环境产生影响较小。炉渣和脱硫石膏均可进行综合利用,用作(略)。生物质灰外卖制作肥料。规划实施后固体废物基本实现了资源化及无害化的目标,使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降至最小程度,能够为环境所接受。
废水:规划实施后热电厂生产废水回收不外排,生活污水统一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略)。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宝清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略))》在规划的性质、职能以及发展方向定位是合理的。规划与区域现有规划、资源和能源的相容性较好。规划项目总体选址及布局合理,公众支持率较高。在日后的发展过程中,企业的布局应严格按照本次规划环评提出的要求、其他相关规划要求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布置。同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并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在此前提下,《宝清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略))》的实施是可行的。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略)
资质证书编号:(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目前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何认识?
2、规划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对热电联产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您是否同意规划在拟选区域建设?如果您不同意,请说明理由和建议。
七、公(略)
公众以(略),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直接拨打建设单位电话。
八、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起十个工作日内。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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