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宁发改许准字82号文件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统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设部建市[2016]93号《****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心改造装修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中心
2.3 建设内容与规模:政务中心改造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和工程等内容,三层、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388万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资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0 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质量为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 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内容设计、施工、采购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和上级部门验收批复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技术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工作及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9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2.10 付款方式:按合同执行
3.11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施工企业、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要求:
3.2.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企业;
3.2.2设计企业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3施工企业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 本次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附有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3.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发生变化;
3.3.3联合体应共同满足招标公告3.1至3.6要求;
3.3.4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施工项目部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施工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有效岗位资格证,安全员同时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6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单位缴纳三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个人网上查询途径(网址、账号、姓名、密码)。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5.2交纳方式为:见招标文件;
5.3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以牵头人递交。
5.5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投标人须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转****银行帐户。
由中标单位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履约保证金专户,****银行保函和其他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0 日至2018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间、节假日受理报名)到********公司(**市**区吴家庙路39号****监督局旁))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6.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单位介绍信(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开具,并经所有成员方盖章),报名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均需提供);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可用二维码查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均需提供);
(4)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的职称证及身份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资格证及身份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查询单或证明;
(5) 设计负责人职称证;
(6) 现场情况了解的证明。
单位介绍信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不能提交以上全部证件、资料原件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其报名。以上所有资料须备原件查验及备一套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留存招标代理机构。资料齐全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9时30分;
地点:****发改委大楼五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政府网。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局。电话:0746-****21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9****9527
地址:****政府
招标代理:****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8****2020/0746-****976
地址:**市**区吴家庙路39号****监督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