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18-2019年度营运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店招制作安装供应商框架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JLFWGK13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2018-2019年度营运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店招制作安装供应商框架入围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为选择(略)2018-2019年度营运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店招制作安装供应商框架入围,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目标和范围:通过招标确定招标人2018-2019年度店招制作安装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营运用房店招的设计、制作、运输及安装服务。
2.2项目概况:招标人(略)营运用房店招制作安装项目累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10万元。
2.3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或有效期内招标人(含招标人上级机构)就同类服务再次集中采购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或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为止的期限或阶段或范围内。
2.4入围数:(略)
3.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合法独立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不得挂靠,具备自有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立即(略)),要求企业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4.2具备户外广告牌的专业设计、制作、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
4.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略)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4.4主要使用材料,如电气设备等应使用一线厂商产品。
4.5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无不(略)。
4.6具备稳定的专业制作安装团队,中标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4.7近三年(2015至今)具有3个与(略)。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具有门头灯箱制作安装业绩。
4.8具有(略),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符合店招行业法定要求的最高税率开具。
5.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2015—2017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三年度(2015-2017年度)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函、近三年(2015至今)具有3个与本次招标类似项目业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股东情况表(格式自拟)、在(略)(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5.2招标文件发售:(略)
5.3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4投标文件的递交
5.4.1递交起止时间:(略)2:30至(略)3:00。
递交地址:(略)(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开标室
5.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向(略)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略)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7.(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3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7.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7.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机构:(略)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11号(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