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略)受(略)的委托,对其所需迎西校区电机馆采暖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名称:(略)迎西校区电机馆采暖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SXZL-TYLGZFCG(略)
三、(略):
1.本次(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略)
第一包预算金额:(略)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需求 | 备注 | |
1 | 迎西校区电机馆采暖系统改造工程 | 1 | 项 | (略)迎西校区电机馆楼内整体采暖系统改造。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否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
具备法律(略) |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规费费率标准证书。 | |||||
采购项目特殊要求 | (1)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略) (3)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质量员须具有上(略) (5)施工员须(略) (6)有一名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造价人员(如为外聘人员,需附聘书)。 | |||||
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略),达到验收标准。 | |||||
施工地点 | (略)迎西校区电机馆。 | |||||
款项(略) | 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略)(不超合同价)的60%,剩余款项按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一次性付清。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金额的5%,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履约保证金汇至甲方账户。乙方若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返还;乙方完全履行合同,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两年后,凭《(略)退还合同质保金审批表》与《(略)工程项目验收单》一次性无息退还。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略))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略)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1) | |||||
服务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四、参与谈判(略)
1.具有独立承担(略)
2.具有良好的(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
8.具备法律、行政(略)。
五、供应商获(略)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谈判时间 | 拟参加谈判包号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承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以上资料须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略)
1.获取期限: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6日
(**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略)(**市万柏林区**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3.谈判(略):
(1)潜在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五条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或将所有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经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文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2)供应商应在谈(略),否则,不予受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不接受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报名资料。
(5)为防(略),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谈判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谈判(略),概不退还)
未按第3、4款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30日9时00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略)开标室((略)迎泽校区科学楼2层)
八、(略)
时间:(略)时00分(**时间)
地点:(略)开标室((略)迎泽校区科学楼2层)
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前来参加谈判。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十、采购代(略)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市万柏林区**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略)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对谈判邀请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公告期限: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6日
监督部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