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安石镇后香村3、4组挡土墙工程
(略)后香村3、4组挡土墙工程 发布时间:2018-09-21 11:42 (略)后香村3、4组挡土墙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本项目(略)后香村3、4组挡土墙工程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标号:项目采购X[20180919]-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略)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展开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后香村3、4组挡土墙工程。
2.2 项目编号: (略)
2.3 谈判范围:(略)
2.4工程建设地点为:(略)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0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工期37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略)
2.7预算金额:(略)
三.谈判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谈判单位拟派出的(略)造师执业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谈判不接(略)。
3.5 入吉企业: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略)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略),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略)处(辽源市龙山区金鼎水岸一号楼三单元三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部门出具的法人、委托代理人社保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B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人及项目经理需亲自到场)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略)会议室(辽源市龙山区金鼎水岸一号楼三单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谈判申请人在提交应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仟元的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函。
5.4 当有效谈判应答(略),招标人另行组织谈判。
5.5 当有效谈判应答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谈判限价时,该投标报价(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人民政府
地址:(略)
统一社会代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统一社会代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一.谈判条件
本项目(略)后香村3、4组挡土墙工程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标号:项目采购X[20180919]-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略)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展开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后香村3、4组挡土墙工程。
2.2 项目编号: (略)
2.3 谈判范围:(略)
2.4工程建设地点为:(略)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0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工期37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略)
2.7预算金额:(略)
三.谈判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谈判单位拟派出的(略)造师执业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谈判不接(略)。
3.5 入吉企业: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略)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略),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略)处(辽源市龙山区金鼎水岸一号楼三单元三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部门出具的法人、委托代理人社保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B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人及项目经理需亲自到场)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略)会议室(辽源市龙山区金鼎水岸一号楼三单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谈判申请人在提交应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仟元的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函。
5.4 当有效谈判应答(略),招标人另行组织谈判。
5.5 当有效谈判应答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谈判限价时,该投标报价(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人民政府
地址:(略)
统一社会代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统一社会代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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