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行〔****〕1号)的有关要求,我队昆明市主城区交通货运(略)务,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的服务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为7(略)
项目资金构成:(略)
非税收入以奖代补资金500万元。
二、 工作内容
服务范围为昆明市主城区交通货运组织调整科技管控项目的道路监控、电子警察、网络设备、通信光缆、通讯管道及中(略)
维护设备内容及数量为昆明市主城区交通货运组织调整科技管控项目的道路智能前端监控118套、卡口426套、30块LED交通诱导屏、网络交换设备140套、通信光缆200公里,中心后台服务器和存储设备90套、软件系统2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数量;承担部(略)
1. 巡检服务
负责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城区交通货运组织调整科技管控项目范围内全部道路监控及电子警察设备、设施的巡检维护工作。巡检维(略),通讯光缆和后台系统设备、软件应用部分的巡检维护。
2. 维护、维修服务
日常对设备、通讯光缆(略)供视频资料刻录服务,固定人员对招标人需求的视频资料进行刻录保存及归档。
3. 特殊事件服务
采购方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供应商需按采购方要求安排足够的人员配合采购方完成任务。
三、 承接主体
1、 谈判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2、 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在昆明市设有能独立实施本项目的常驻技术人员;
5、 须提供相应的保密工作机制或相关资质。
四、 目标要求
(一)服务人员要求
1. 服务人员由服务供应商自行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且需通过采购方考核,(略)员不得无故更换。
2. 维修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应当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及佩带《维护服务证》;
3. 供应商应当为维修工作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服务人员应当带齐必要的维修工具及设备、材料以便维修排除设备故障和清洁除尘;
项目 | 配备人员 | 备注 |
项目经理 | 1人 | |
巡检维护人员 | 6人 | 配备三辆汽车 |
维护、维修技术人员 | 6人 |
4. 供应商(略),全程录音录像,并按照采购方要求上传至指定存储设备保存。所有设备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自行采购。
(二)服务达到目标
服务达到目标以设备完好率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关费用的计算支付。
1. 定义
设备完好率:是指在终端平台上能够控制前端设备(抓拍、(略)),使交通管理人员能在道路上采取相应的交通管理措施。
2. 设备完好率指标
维护设备(略),采购方按中标巡检费用全额支付供应商当月巡检费。
维护设备月完好率达不到80%以上时,采购方按下列条款扣减巡检和维修费用:
(1)维护设备月完好率在80%~70%,则甲方扣减月巡检和维修费用总价20%的价款;
(2)维护设备月完好率低于70%,则采购方扣减当月巡检和维修的全部费用;
(3)如连续三个月低于70%完好率要求的,自动终止合同。
(三)前端(略)
1.前端设备巡检维护服务
(1)每月对监控摄像机(略)检查,发现故(略)
(2)巡检时应当对各类设备及镜头、灯光、机(略)合连接规范;
(3)详细记(略),记录内(略):巡检时间(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巡检地点、所巡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巡检人员、巡检情况及故障排除、清洁除尘等工作内容;
(4)在对本项目进行第一次前端设备巡检维护时,应当对所有设备进行拍照、归类、编号,整理后建立图文档案,如设备因维修等发生变动的应于当月补拍照片置换图文档案;
(5)每周二以前将上周巡检记录(略)核;
(6)前端设备巡检维护服务人员应当向采购方进行人员信息备案。服务人(略),且需通过采购方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前端维护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应当(略)
(8)供应商应当为前端巡检工作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服务人员应当带齐必要的维修工具及设备、材料以便巡检时对设备、机箱内外除尘清洁、检查线路接线规范、机箱门锁检查及上保护油排除设备故障和清洁除尘。
(9)检查机箱或汇集点机箱门、锁如有损坏负责更换。
2.前端设备(略)
巡检发现设备隐患和故障时即时报告采购方,并在2小时内上报最经济的维修解决计划和方案,经采购方批准后,按下列故障维修服务要求进行服务。
(1)供应商应当详细记录维修内容并制作台帐,记录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接报时间、到达时间、维修时间(时间应精确到分钟)、维修地点、维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维修数量、维修配件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维修人员等。
次月7号以前提交上月全部维修记录、维修结算及更新台账由采购方审核。
(2)供应商应当建立“7×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个维修人员应当配置具有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操作系统及具备GPS功能的智能移动电话,且必须(略),以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发现故(略),按照采(略),快速抢修,并及时反馈。
a.维修人员接故障报修后60分钟以内到达维修现场;
b.特殊原因:遇气候恶劣、维修车辆在途中发生故(略),请求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对维修响应时间做调整。
(3)供应商在开展设备巡检和维护工作中要注意安全,并保障维护和巡检过程中人员及第三者生命财产安全,如发生(略)。
3. 故障修复时间
前端设备故障修复时间:(略)
4. 维修工具及备品(略)
(1) 供应商应当(略),适合的维修设备、工具及材料,并需要对设备、工具进行良好的保养;
(2) 供应商应当配(略),以保证维修及时。
(四)中心后台支撑系统服务要求
1. 中心后台支撑系统巡检维护服务
(1)每日对支持道路监控及卡口系统运行的后台设备系统及软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排除修复;
(2)巡检时应当(略),检查调整图像效果、抓拍方案、设备云台控制等方面;
(3)每周二以前将上周巡检记录提交采购方;次月7号以前提交上月全部巡检记录及更新台账由采购方审核;
(4)后台设备、软件巡检维护服务人员应当向采购方进行人员信息备案,并指派专(略)。服务人员由服务供应商自行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且需通过采购方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 中心后台(略)
中心后台系统故障是指中心机房里的服务器、存储设备、核心交换机、电源、应用程序等的故障。
(1)供应商应当详细记录维修内容并制作台帐,记录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接报时间、到达时间、维修时间(时间应精确到分钟)、维修地点、维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维修数量、维修配件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维修人员等。
次月7号以前提交上月全部维修记录、维修结算及更新台账由采购方审核。
(2)供应商应当建立“7×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个维修人员应当配置具有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操作系统及具备GPS功能的智能移动电话,且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以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后,按照采购方要求立即响应,快速抢修,并及时反馈。
(3)根据招标方业务发展的需求,对中心后台系统软件部分进行升级、修改、安装、调试和部署。
(4)供应商在开展设备巡检和维护工作中要注意安全,并保障维护和巡检过程中人员及第三者生命财产安全,如发生意外或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承当相应责任和赔偿。
(5)中标方需要配备相应运维管理软件,并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按招标方需求,对软件进行升级完善。
(5. 1)运维管理软件参数要求。
(5. 2)维护与海康平台过车数据对接,支持抽取过车数据;
(5. 3)维护与通行证平(略),支持获取通行证车辆信息;
(5. 4)维护支队货运车辆违法筛选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5. 5)形成违法数据后,须按照支队非现场系统对接标准与非现场系统对接;
(5. 6)具备自检功能,能主动对故障模块进行预警提示;
(5. 7)支持日常业务工作数据统计查询;
(5. 8)采集图片维护要求:每辆过车(略),且必须附带车牌小图一张,必须叠加设备编号、时间、地点、方向、防伪码、采集机关等信息;图片尺寸不低于****×****像素。
3. 故障(略)
(1)接到报修60分钟内到达维修现场,判断系统故障原因;
(2)根据系统故障原因,在60分钟类给出维修方案;
(3)一般故障:指由于网络、服务器终端等硬件设备引发的故障等,2小时内解决;
(4)次要故障:指由于软、硬件故障,或单(略),引发的(略),8小时内解决;
(5)严重故障:指由于交换机、光纤损坏、主服(略),局部软件和(略),24小时内解决。
4. 维修工具及备件、技术储备人员
(1)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充足,适合的维修设备、工具及材料,并需要对设备、工具进行良好的保养;
(2)供应商应当配备不少于机房各类设备维护总数的5%的备件,以保证维修及时。
(3)如遇重大系统故障,供应商应聘请专(略),保障24小时内排除系统故障或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及时限。
(五)通讯设备服务要求
1. 通信线路及管(略)
(1)每月对通信线路及管网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略)
(2)详细记录巡检维护内容并制作台帐,记录内容应当包含且不限于下述内容:巡检时间、巡检路线、巡检(略)
(3)每周二以前将上周巡检记录提交采购方;次月7号以前提交上月全部巡检记录及更新台账由采购方审核;
(4)通信线路(略)。服务人员由服务供应商自行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且需(略),合格后方能上岗;
(5)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应当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及佩带《维护服务证》;
(6)供应商应当为巡检工作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服务人员应当带齐必要的维修工具及设备、材料以便巡检。
2. 故障维修服务
网络传输故障是指联接前端设备到中心的光缆、交换机发生故障导致的通讯中断。巡检发现设备隐患和故障是即时报告采购方,并在3小时内上报最经济的维修解决计划和方案,经采购方批准后,按下列故障维修服务要求进行服务。
(1)供应商应当详细记录维修内容并制作台帐,记录内容(略):接报时间、(略)(时间应精确到分钟)、维修地点、维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维修数量、维修配件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维修人员等。
次月7号以前提交上月全部维修记录、维修结(略)
(2)供应商应当建立(略),每个维修人员应当配置具有符合采购(略)4小时有人接听,以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后,按照采购方要求立即响应,快速抢修,并及时反馈。
(3)供应商在维修通讯光缆和管网时自行协调管网所有部门,并保障维护过程中人员及第三者生命财产安全,如发生意外或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承当相应责任和赔偿。
3. 故障(略)
(1)接到报修60分钟内到达维修现场,判断系统故障原因;
(2)根据系统故障原因,在60分钟类给出维修方案;
(3)网络设备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通讯一般故障6小时内解决;
(4)网络设备次要故障5小时内解决,通讯次要故障10小时内解决;
(5)网络设备严重故障12小时内解决,通讯严重故障24小时内解决;
4. 维修工具及备品、备件
(1) 供应商应当(略),适合的维修设备、工具及材料,并需要对设备、工具进行良好的保养;
(2) 供应商应当配备前端设备维护总数的5%的备品备件,以保证维修及时。
(六)日常工作考核
1. 供应商未按采(略),每缺少一人则从当月巡检和维修费用中每人每天扣除****元,直到人员补充完整;
2. 供应商变更服务人员未及时向采购方备案的,则从当月巡检和维修费用中每人每天扣除****元,直到人员备案完毕;
3. 前端维护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应当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及佩带《维护服务证》。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或未佩戴《维护服务证》的,从当月巡检和维修费用中每人每次扣除****元;
4. 供应商应当为前端巡检工作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服务人员应当(略)故障和清洁除尘,因工具、设备、材料不足进行折返导致故障未能即时排除的,每次从当月巡检和维修费用扣除****元,且本次故障修复不计为合格有效的修复,所产生的维修费用采购方不予支付;
5. 巡检时未对各类设备进行除尘清洁工作,或者未对不符合连接规范的线路进行检查调整,每发现一次,从当月巡检(略)
6. 供应商未按要求制作台帐,记录(略),或是制作的台帐不符合要求、混乱、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潦草等,视为未进行巡检维护工作,采购方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7. 供应商应当于(略),逾期上(略),同时视为上月未进行巡检维护工作,采购方不支付该月的任何服务费用;
8. 供应商未按要求(略),每发现一次从当月巡检和维修费用中每次扣****元,并在当月补齐(略),否则次月扣****元以此类推;
9. 维修值班(略),如采购方通过设备维护平台或电话通知维护值班人员电话无响应,从采购方通知维护值班人员时间开始计算,如值班人员15分钟内未响应的,从当月巡检和维修费用中每人每次扣除500元;
10. 维修人员在接故障报修后未按要求达到维修现场,从当月(略)
11. 重复发生性故障考核:故障重复发生时间从设备第一次修复后通知采购方开始计算,重复一次从当月巡检和维修费用中扣除500元;重复发生性故障维修计次按一次计算。
12. 维护人员在(略),应当全程开启随身摄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无影像资料(略),不予结算,同时扣除****元/人/次。
13. 影像记录时间每人每天不得少于7个小时,不足7个小时的,从当月巡检和维修费中扣除****元/人/天。
14. 影像资料在每天工作结束后,通过专用设备上传至采购方指定的存储中,未上传影像资料的视为无影像资料,按照无影像资料条款处罚。
五、 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六、 购买方式
按照市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昆财综〔(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略)的要求,按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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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交(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