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略)居民委员会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新区(略)居民委员会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采购备案号为高新财采备【2018】XM231号,(略)受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略)居民委员会的委托, 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高新区(略)居民委员会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内容:(略)
4、采购预算:(略)
5、工 期:(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依法取得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负责本项(略),可网上查询),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近三个月(2018 年6月至8 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查询码和缴费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近两年(2016、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技术负(略))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原件),持有培训证或上岗证或资格证以及供应商近三个月(2018 年6月至8 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查询码和缴费证明);拟委派本施工项目的管理成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不得参与其它项目管理;
5、投标供应(略)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于 2018 年9月26日至 2018 年9月30 日,每日上午 9:(略)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对投标人要求的相关文件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襄阳市长虹北路46号七彩阳光二楼220号)购买磋商文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
竞争性磋商文件 400 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午9 时30 分;
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址:(略)((略)会议室);
3、磋商地点:(略)((略)会议室);
4、逾期送(略),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高新区政府网》(http://(略)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略)居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018 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