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项目投标函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已由龙发改字【****】15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出资比例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略) 受 龙井市老头沟镇政府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项目建设地点:(略)
2.5标段划分:(略)
2.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略),计划工期244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略)。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略)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年9月30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略)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略));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投标人报名结束后到(略)延边分公司((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联系电话(略)。
4.3 如需邮寄,投标人须说明详细邮寄地址,如有遗失,招标代(略)。
5.投标(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30分,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略),招标(略)。
5.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至(略)延边分公司的基本账户中,保证金金额为 8.0 万元。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略)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管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