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本招标项目“(略)”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为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地点:(略)
2.3项目规模:(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质量要求:(略)
2.7标段划分:(略)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配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略)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信用查询,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扫描件,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4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其他违规行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按照商城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商住建文〔2016〕64号)的要求,施工标段报名的企业数量均在9家以下(含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在报名截止后5日内向所有报名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改用资格后审,已发出的(略)。请各报名申请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商业步行街B区8号楼2楼)
5.2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不得委派或代替)并携带以下原件审验: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其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根据豫建[(略)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的证书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复印件必须清晰可扫描二维码。未在一体化监管平台登记的外省企业除外。)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标段(¥10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10月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商业步行街B区8号楼)二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