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年)水利水保项目已由巴彦淖尔市水务局以巴水发[****]568号文件批复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现已落实,项目业主单位为京津风沙源二期工程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地点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
(略)公顷,封禁治理59.92公顷。铺设草绳沙障41.79公顷,架设网围栏6.634公里,新建标志碑1座,作业路7.401公里。水源与节水灌溉工程中,新打机电井14眼(折合水源工程23处)。新建节水灌溉工程32处,铺设低压管道****米,节水灌溉面积96公顷。
2.3计划工期:共计240日历天(根据实际情况(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本企业注册水利水电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注册建造;必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略)治理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略)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大道泰汇现代城写字楼A3-1-****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 有效的(略)(如未三证合一,还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②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③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④ 有效的企业开户许可证;
⑤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⑦ 购买者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
4.3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10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五原县公共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略),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_》((略)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略)com.cn)、五原县政府采购网(http://(略)ccoo.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京津风沙源二期工程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大道泰汇现代城A3-1-****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