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公易地挂出〔2018〕078号
经批准,受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委托,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凯旋路;南至大学东路;西至规划路;北至黄尾塘路,详见宗地图。
(二)出让地块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现状已为“净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燃气),宗地红线内“场地基本平整”,但是有灌溉水渠,该灌溉水渠由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负责实施改造。
宗地 编号 | (略) GB00077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95812.81 | 宗地 坐落 | 清远市清城区(略) J8号区 | |
出让 年限 | 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 容积率 | 1<容积率≤2 | 建筑 密度 | 建筑密度≤28% | |
绿地率 | 绿地率≥40% | 建筑限高(米) | ≤80 | 土地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其它商服用地(规划用地性质:(略) | |
投资 强度 | / | 保证金 | 25860万元 | |||
起始价 | 86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8年 10月22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略)时 | |||
基础(略) | 给水、排水、 通电(略) 通讯、通燃气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红线外已敷设接(略) | |
排污设施状况说明 | / | |||||
备注 | 1、根据出让方案要求,该地块需建设(略):15班幼儿园1所(用地面积≥45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生鲜超市1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集中公共绿地(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2、竞得人需建设用地范围内的16米公共小区道路,并无偿移交政府管理;3、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日内,由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向受让人按现状现场移交土地;4、该项目建设时间为3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须注册成立公司,若在竞买前未注册公司的,在竞买申请前须办理公司核准登记手续,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报名参加竞投。
(二)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本次挂牌不接受竞买人联合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略)2018年10月31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略)GB00077号地块挂牌时间:(略)时至(略)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略)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有意竞买者应持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数字证书,登陆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略)。
(三)在挂(略),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陆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略),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清远市清城区(略)GB0007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和《关于要求加快办理洲心K7、东城凯旋片等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清规函〔(略)及其附件《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非工业类)》、《规划设计条件图(非工业类)》的相关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实行事后审查制度。网上挂牌交易竞价活动结束日次日(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向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竞得人资格审查申请;竞得人在取得《竞得人资格审查通知书》次日(工作日)内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成交确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意见,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书》次日(工作日)内向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6、根据出让方(略),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公共配套设施产权移交过户登记等过程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受让人承担(指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土地登记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7、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提出。
8、联系方式
(1)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南侧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略)cn/portal/
联系电话:(略)
(2)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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