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清原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原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2、招标单位:(略)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办公室
3、建设地点:(略)
4、计划投资:1206万元(一标(略).4万元,二标段315.6万元,三标段317万元,四标段240万元)
5、资金来源:(略)
6、计划工期:(略)
7、招标范围:建设总规模为耕地面积1万亩,其中水田0.7万亩,旱田0.3万亩
8、质量标准:(略)
9、标段划分:(略)
9、投标保证金:(略)
二、资质要求:
1、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要求项目经理同时具备水利专业、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企业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略)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10月8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16时止。
2、报名地点:(略)
3、报名递交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项目经理同时具备水利厅颁发、建设厅颁发的安全考核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满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材料员、内业员)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至少缴纳连续1年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及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序列号)。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以网上中标结果公示为准)、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所投标工程名称、标段、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略)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4、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15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止,地点:(略)(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K105号门市)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招标文件(略),售后不退。
6、其他事宜:(略)
四、投(略):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五、(略):
招标人:(略)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K105号门市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01(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