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ZHZKFQ[2018]283号)批准,(略)受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道蓝藻应急打捞清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略)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蓝藻应急打捞清理 | 1项(详见磋商文件(略)) | 50万元/年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进行磋商。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9日(双休(略))。截止时间后不在出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址:(略)(湖州市田盛街815号)。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略)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略)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以开标室时钟为准)
七、响(略):湖州市公(略)(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详见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九、响应文件开启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详见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略)。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交付方式:网银/银行转帐等(现金不予受理)
磋商保证金(略),汇入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提交(略),否则视为供应商无磋商诚意,其磋商将被拒绝。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银行账户汇至: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
十一、其他事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份);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3、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略)。供应商的资格认定,由采购人或(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前进行认定。
(二)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略)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hzfront/)
十二(略):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略)
(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移动电话:(略)
邮 箱:(略)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略)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