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在福建综合频道投放东山旅游形象广告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略)对(略)在福建综合频道投放东山旅游形象广告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略)在福建综合频道投放东山旅游形象广告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广告服务 | 1 | (略)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为更好地向全国全省展示东山形象,(略)拟在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新闻联播》新闻栏目中插播“东山旅游形象片”,加大东山的推广宣传力度。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福建省(略),以广播、电视、电影、(略)《福建新闻联播》是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旗下最早创办的电视新闻栏目,是福建省内唯一一档各地市电视台必须同步转播、影响力高的新闻直播节目,每晚19点35分在福建电视综合频道首播,时长25分钟,《福建新闻联(略)生热点”,侧重权威发布、民生社会新闻和全省各地新鲜要闻集纳,它一方面关注福建省内的重大时政动态,同时又把目光聚焦基层,强化关乎公众利益的舆论监督报道,点评犀利热辣,展示人性关怀,体现(略)。这档节目里,有权威,有温情,更有温度。在《福建新闻(略),是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为各地形象宣传在新闻节目中开辟的一个窗口,具有唯一性,故申请采用(略),福建省广播影(略)。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唯一供应商的名称: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黄志伟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 无 |
李艳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 无 |
陈迎春 | 漳州电视台 | 无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8 年 10月12日至 (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姓名:(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略)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