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平市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
- 乐平市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设计(略))总承包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赣建 乐 招字[2018 ]第013—1号(水)
一、招标条件本项目乐平市20(略)乐府常纪[六届]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平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总投资约为310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总(略),工程建设资金已到位。
(2)招标范围:包括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工程施工、采购、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部相关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向招标人负责;
(3)工程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乐平市 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拟建设总规模约为 (略)亩,其中镇桥镇22500亩,乐港镇10000亩、双田镇9700亩、涌山镇600亩、礼林镇14000亩、洪岩镇4000亩、高家镇2000亩,众埠镇12600亩、十里岗镇600亩、接渡镇4300亩、后港镇3000亩,鸬鹚乡12700亩、临港镇3600亩、浯口镇3900亩总投资约3.1亿。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排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农田防护、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及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建设内容等工程。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暂定计划,实际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勘测、设计图纸为准。
(4)总工期和节点工期要求:
①、勘测设计工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10个日历天内完成详细的地形勘测图,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及预算。
②、总工期:合同签订至工程完工验收150天(含设计、采购、施工);
(5)本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略)《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五个标段,Ⅰ标段为镇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2500亩;Ⅱ标段为乐港镇、双田镇、涌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0300亩;Ⅲ标段为礼林镇、洪岩镇、高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0000亩;Ⅳ标段为众埠镇、十里岗镇、接渡镇、后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0500亩;Ⅴ标段为,鸬鹚乡、临港镇、浯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0200亩。Ⅳ标段在定标阶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三、资格审查方式、投标企业的资格条件:(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和施工方)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可由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各方不能单方或再组(略)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母公司和(略)。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满足勘测设计、施工资质则无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设计单位资质:须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略)(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和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且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的用户,并且在“交易主体”--“基本信息”--“查看电子件”相应资质电子证书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相关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