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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院内地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2018.1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院内地面维修工程已辽源市龙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略),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院内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细内容见(略))
2.3投标限价: 陆拾万零壹仟伍佰元整(小写:60.15万元)
2.4预计工期:201(略),共计1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略)
2.6项目编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略)。
3.3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略)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略)吉建管[2016]1号)。
3.7 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4. 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招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略)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_、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金领国际E座103门市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