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一批报废(略),具体(略):
一、转让标的
标的1: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一批桥式吊车、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双梁桥式起重机等共计27台。
挂牌(略).****万元,交易保证金为60万元。
标的2:兰州兰石集团(略)共计21台。
挂牌价为93.****万元,交易保证金为30万元。
标的3: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一批桥式吊车、电动单梁13.5m、半门葫芦吊、电动单梁起重机、单梁吊车等共计44台。
(略)万元,交易保证金为70万元。
二、受让资格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略)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三、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年10月16日—10月29日17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年10月23日—10月25日内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踏勘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3.(略)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交易保证金。
4.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行向(略)。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略)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为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5.成交后,转让标的数量、规格、型号与《资产清单》有误差的,不改变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五、(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 苟经理 (略)
王经理 (略)
踏勘标的联系人: (略)
网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略)com.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