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已由(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仙居县横溪镇大林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由横溪镇大林村文体广场新建工程等项目组成。项目建设规模:预算造价约257万元,项目(略):横溪镇大林村,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略)。本招标项目分为 一 个合同段。 3. 投标(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仙居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并取得 “三类人员”B(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 “三类人员”C类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略)22日17时30分前(工作日时间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略)和北路76号五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在购买招标文件(略),售后不退。 4.3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关注 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cn) 的有关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10月23日15时00分,地点为仙居县横溪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居县横溪镇大林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横溪镇大林村 地址: 仙居县泰和北路76号五楼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电话:(略) 2018 年 10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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