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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的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洗扫车1台、高压清洗车1台、自装卸式垃圾(略)之日起20日历天内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略)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 代理商投标的需出具生产商开出针对本项(略)代理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略),与招标人(略)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无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0-16至****-10-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双维集团6楼(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11-06 09:(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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