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竞争性谈判公告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应总务科的申请,经医院批准,对院内维修 项目(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标号:(略)
1.3项目概况:(略)
1.4项目地点:(略)
1.5项目控制价:(略)
1.6采购方式: (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略),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单位负(略)。
2.2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
(1)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如非三证合一,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5)本项目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说明: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小组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略)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4时,节假日除外),企业法人或授权代表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到附属三院招标办报名,同时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U盘自备)。
五、开标
5.1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住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5.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3投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中标书模板制作标书,标书装订成册并胶封。开标时提供(一正四副)并分别装袋,张贴好密封贴并加盖公章。
5.4投标企业授权代表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点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附属三院招标办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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