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略)受(略)管理委员会委托,就(略)祥和家园棚户区改造(吕庄安置小区)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略)祥和家园棚户区改造(吕庄安置小区)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略)
评标地址:(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略)
三、信息公(略)
****年09月25日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工 期:(略)
项目负责人:(略)
质量标准:(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工 期:(略)
项目负责人:(略)
质量标准:(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工 期:(略)
项目负责人:(略)
质量标准:(略)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
本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略)
招标代(略):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发改办价格〔****〕857号文,按标准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金额:****元。
各投标人如对(略),请与本评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略)(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略)。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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