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医病房(略)(三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中医病房大楼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三次)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陆拾贰万捌仟零伍拾玖元捌角捌分(¥(略).88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王刚 联系电话:(略) 收费标准:(略) 公告期限:**** 年 10月19日至 (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或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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