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厨具采购项目(标项一)中标公告(代理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受****的委托,对其****食堂厨具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于2018年10月18日09:00****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经采购人确认,将招标结果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2018 245号
2.采购项目:****食堂厨具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标项一:定制类厨具一批
4.采购单位:****
5.中标人及中标金额:
标项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一 | ****食堂厨具采购项目-定制类厨具 | **** | 详见附件:中标供应商公告 | 294570元 |
6.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总价的5%
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间:合同签订前
7.合格供应商:标项一:3家
8.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9.评标委员会成员:沈伟锋、潘丽芳、邹海客、林斌、廖彩霞
10.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8-****470
地址:**市括苍路289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林波军 联系电话:0578-****173
地址:**市丽青路141号
****管理部门名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柳乃华监督投诉电话:0578-****165
地址:**市**区北苑路190号
11.公布媒体:**市公共**交易网(www.****.com)、****政府采购网(www.****.cn)
12.本公告发出一个工作日即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3.其他事项: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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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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