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略)
根据《中华人(略),**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浦兴路街道银桥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市(略)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磋商;(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的磋商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兴路街道银桥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2、招标编号:SHXM-(略)-301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采招2018-1308 )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略)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为1387万元,其中建安费1023万元。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略).00元(国库资金:(略).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略):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略)。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6)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10-19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0-26 16:00:00截止,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略)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证书;5)“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略)。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0-19 16:00:00至2018-10-26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 (略)16:00:00时至(略)16:00:00时,(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09:3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2) 现场付费地点:卢湾区打浦路443号20楼。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略)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略)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略)cn
2、磋商地点:**市浦东新区浦明路(略)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一两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略)。(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网进行本项目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至现场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2.公告期限:2018-10-19 16:00:00至2018-10-26 16:00:00。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供应商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浦兴路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杨北路518号 | 地址: | 卢湾区打浦路443号20楼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浦兴路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 | 王桢明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传真: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