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略)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年林业项目核桃等苗木采购
四、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略)1 | (略)****年林业项目核桃等苗木采购 | 1 | 批 | 128.74 | 采购核桃约16万株,预算为12(略).3万株,预算为2.1万(略).8万株,预算为2.24万元;桃苗约0.8万株,预算为4.4万元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略)
六、申请理由
(略)****年林业项目核桃等苗木采购因以下原因拟采取(略)采购方式采购, 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10月22日起至****年10月26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县(略)采监办和(略)。拟采用(略)采购方式的理由: 1、本项目自****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期限符合法律规定,招标文件资质要求没有不合理条款,只有一家供应商实质响应,现在造林工作立即可以开始,时间有限,故转为(略)方式采购苗木。 2、为提高苗木成活率,根据《**省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办法》文件中的规定:“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造林规划指导苗木生产,坚持就地育苗、就近调剂的原则,以县为单位,苗木自给率应达到80%以上。“ 3、为确保种苗质量,核桃等经济林苗木和接穗实行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做到品种、种源、销售去向清楚;拟成交供应商为本县育苗定点企业,具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及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措施。 4、本县育苗可最大缩短苗木运输时间,保持苗木新鲜,提高造林成活率;定点育苗可保苗木品种优良、纯正,确保优质种苗供应;促进我县林木种苗快速、健康发展。
七、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略)
2、拟定供应商地址:(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经办
电话: (略)
传真: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