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污水处理设备(中医院、产院)项目 (项目编号:(略))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略)委托,(略)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略)污水处理设备(中医院、产院)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略)污水处理设备(中医院、产院)项目
2、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内容
污水处理设备(中医院、产院) 1批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1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4、磋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略)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产品(须做(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略)份证复印件,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磋商会。
3、磋(略),须提供所供污水消毒药剂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长期代理协议复印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4、(略)许可证复印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5、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所供的污水消毒药剂的生产厂家有效期内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6、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所供的污水消毒药剂的省(略)磋商供应商公章)。
7、磋商供(略):在本项目中(略),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略),则使用当期 节能产品政(略) 中的产品。
8、磋商供应商应提供 真诚磋商承诺书 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9、磋商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其它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略)(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50号信德大厦403室(略))获取。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略)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套200元人民币(不接受支票,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纳税识别号),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略)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日9:00时(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8年11月2日9:00时(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略)(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略)603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略)
1、联系人:(略)
2、联系电话:(略)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2、采购人地址:(略)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略)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50号信德大厦403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十一、质疑、(略)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略)和(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止。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