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机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呼吸机采购项目,已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规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呼吸机 | 台 | 3 | 进口已论证 |
二、采购预算:小写:¥****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元整。
三、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
我院是****医院,肩负着全区100万人民的医疗
保障和保健事业。近年来手术病人的增加,为满足手术要求,我院
对手术室进行了扩建。
本次采购呼吸机,技术性能、参数配置、先进性、稳定性及检测准确性国内同类产品不能满足其要求,只能采购进口产品来满足需求。
四、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刘向华 工作单位:**市二院
职称:副主任医师
采购人所采购呼吸机,产品技术性能、参数、要求很高,国内同类产品目前性能、稳定性、参数还不能达到进口产品的水平,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专家二:
姓名:甘雨良 工作单位:**市二院
职称:正高
该设备主要用于重症患者的救治及关键性抢救设备,需要更高的软硬件配置标准,需要更多的检测参数,高精密的潮气量,和人机同步的优良性能。国产设备目前无法满足重症或者救治要求,需购置进口设备。
专家三:
姓名:李嵘 工作单位:油田医院
职称:中级主治医师
国内同类产品在关键参数及功能:潮气量准确度、海拔补偿、触发灵敏度等不能满足临床需求,为保证临床医疗质量需购买同类进口产品。
专家四:
姓名:杜亚强 工作单位:****财政局
职称:经济师/会计师
经了解采购人申请采购的该产品,主要用于重症患者的救治,同类国产设备在很多技术要求上不能满足临床救治需求,一些功能目前尚未达到高端技术要求。为了更好的为患者服务,提高地方医疗水平,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第(一)款“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相关规定,本产品采购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专家五:
姓名:卢学东 工作单位:****事务所
职称:律师
本次论证程序合法,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五、公示期限: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30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购进口设备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六、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办公室
联系方式:0937-****410
地址:****财政局406室
采购人:****
联系人:景丽丽 联系电话:138****8188
地址:**市**区西大街22号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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