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略)已由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项目已(略)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受(略)的委托,(略)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基本情况:室内精装工程:地面、墙面装饰面层、吊顶工程、装饰门工程及其他。景观工程:苗木、风景石;及气象设备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范围:(略)
5、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装修及景观 工程:(略)万元
二标段: (略)
6、承包方式:(略)
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略)
8、工期:(略)
9、建设地点:(略)
10、质量要求:(略)
11、进场施工条件:(略)
12、预算金额:(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2、一标段:(1)投标人须(略)独立法人资格,(略)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2)须(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略)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4)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鹿邑县成立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二标段:(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相关业务)。(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略)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缴纳(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略)。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不足3年者,据实提供);
6、资格审查方式:(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略),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7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报名。(投标人如有意愿报名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投标人因在公告期内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其后果自行承担。
2、 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
3、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 31日(略) 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09 时30分
2、投标文件文件接收地点:(略)
六、(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