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国(略)
拉经开拍字〔201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准,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JKQ(略) | 宗地面积: | (略) | 宗地坐落: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乃岗路以南、柳东路以东地块内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不大于3.5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20 | ||
绿地率(%): | 不低于35 | 建筑限高(米): | 不大于55 | 建设用地 性质: | 居住用地 | ||
起始价: | 6365.8万元 | 单价 | 146万元/亩 | 保证金: | 2547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备注: | 该宗地为43.6亩。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联合申请的,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土地协议》,协议确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略),并明确(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采取有低价增价方式拍卖,按照 价高者得 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8办公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8办公室向我委提交书面申请且按要求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银行资信证明等材料。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17时00分之前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11月29日 17 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略)
开户单位: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略)
八、现场踏勘时间:2018 年 11月29日到拉萨经济技(略)
九、本次国有(略)2018年11(略)在拉萨(略)(如有(略))进行。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现状及拍卖须知中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略)
2、申请报名时间为平常日。本次出(略)。
3、宗地成交后拍卖人与竞得人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4、剩余土地价款应在成交后30日内全部付清。付清后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地 址:(略)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