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资金教师办公桌椅(二次)采购项目2包 项目编号: (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采购日期:(略)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 无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略) 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1、项目名称:礼堂专用办公设备(家具类),采购人:兴安县兴安中学,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项目名称:凤台县采煤沉陷安置区高级中学(凤台一中西校区)办公家具、公寓床、学生课桌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人:凤台县滨湖新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项目名称:****年右江区义务教育学校装备采购项目(第三批)图书架、学生床架、课桌椅、餐桌、教室办公桌椅设备采购,采购人:百色市右江区益众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项目名称:海门港新区实验学校办公桌椅采购项目,采购人: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实验学校,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砀山县御都星城开阳星居一期10栋3单元106室 项目负责人:(略) 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略)及(发改价格[(略)件) 收费金额:(略) 公告期限: ****年 9月11 日至 **** 年 9月 12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御都星城开阳星居一期10栋3单元106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略) (略) ****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