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2018年第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陆国土告字〔(略) 发表时间:(略)4:37:06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陆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陆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以下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略)平方米(13.8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纺织制造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建筑密度≥35%,容积率1.2≤F≤2.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不得大于(略).70平方米,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关于陆川县2013年第四批乡村(沙湖镇)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陆国土资函﹝(略)的复函(陆建规条〔(略)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201(略),投资强度须达到≥3000万元/公顷,挂牌出让起始价为79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793万元,增价(略)。 (二)地块编号2018-023,地块位于陆川县温泉镇城中新区,东环路与远辰大门道交角东北,用地总面积10602.55平方米(约15.93亩),出让宗地面积5521.60平方米(约8.28亩) ,其中:住宅用地2429.60平方米(3.64亩), 商业用地3092.00平方米(4.64亩),道路用地面积5102.19平方米(7.65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及其它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指(略):建筑密度≤35%,容积率:住宅1.0<F≤3.0、商业≤1.5,绿地(略),建筑限高:住宅≤45米、商业≤25米,规划地上建筑(略).8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638平方米,在成交后一年内(略),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关于陆川县2014年第三批、2018年第一批次(温泉镇)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陆国土资函﹝2018﹞55号)的复函(陆建规条〔2018〕64号)的要(略)。 地块编号(略)出让起始价为99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995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三)地块编号2018-024,地块位于陆川县滩面镇滩面村、乌石镇龙化村,马盘二级公路西侧,用地总面积(略).84平方米(约253.18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略).63平方米(约240.265亩) ,道路用地面积8609.24平方米(12.914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其他建筑材料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建筑密度≥35%,容积率0.8≤F≤2.5,绿地率≤20%,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不得大于(略).57平方米,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关于陆川县滩面镇滩面村、乌石镇龙化村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陆国土资函﹝2018﹞56号)的复函(陆建规条〔2018〕65号)。 地块编号(略)业类型须为其他建筑材料的工业用地,投资强度须达到≥470万元/公顷,公开出让起始价为168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682万元,增价幅度为20万元。 (略)平方米(4.55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及其它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 (略)平方米,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关于陆川县2011年第三批次(温泉镇)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陆国土资函﹝(略)的复函(陆建规条〔(略)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略)出让起始价为2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五)地块编号2018-028,地块位于陆川县大桥镇大桥村,三善村马盘二级路西侧地块B03-02-01、B03-02-02、B04-02、B05-01,用地总面积23563.42平方米(约35.34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20171.61平方米(约30.25亩),道路用地面积2580.99平方米(约3.87亩),其中: 地块B03-02-01用地总面积4923.77平方米(7.38亩),出让宗地面积4866.77平方米(约7.30亩), 道路用地面积57.00平方米(0.085亩); 地块B03-02-02用地总面积1155.84平方米(约1.73亩),出让宗地面积644.38平方米(约0.96亩), 道路用地面积511.46平方米(0.76亩); 地块B04-02用地总面积739.40平方米(约1.109亩),出让宗地面积671.89平方米(约1.00亩), 道路用地面积67.51平方米(约0.010亩), 地块B05-01用地总面积16744.41平方米(约25.11亩),出让宗地面积13988.57平方米(约20.98亩), 道路用地面积1945.02平方米(约2.9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及其它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略)平方米,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关于陆川县2018年第五批次(大桥镇)乡镇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陆国土资函﹝(略)的复函(陆建规条〔(略)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2(略),竞买保证金为1815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略)。 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竞买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及相关文件材料。 三、 本次国有土(略)。 四、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可于下列规定的时间内,到陆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陆川县城温泉大(略))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1、拍卖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报名时间(略)节假日除外); 2、挂牌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报名时间(略)节假日除外)。 五、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1、拍卖缴交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17时0分。 2、挂(略)。 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缴交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如拍卖时不足3人转为挂牌方式时,参加拍卖的竞买人缴交的的保证金可转为挂牌竞买保证金,也可以申请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11月2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拍卖竞买资格和2018年12月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挂牌竞买资格。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编号(略)牌方式出让,地块编号(略)024、(略)028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在办理申请拍卖截止时,竞买人数少于3人,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1、拍卖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上午10时。 2、挂牌时间为(略)午9时至(略)午10时。 七、公开出让地点: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一)(县陆兴路北段温泉之乡广场南侧)。 八、有意参(略)(或挂牌)出让申请竞买截止前(节假日除外),企业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办理申请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加竞买的决议(按照该企业章程的规定提供,企业章程以工商注册登记部门确认的为准)(略)竞买申请手续。 九、其他 (一)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配套设施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出让起始价(起叫价)、竞买保证金和增价幅度(币种为人民币): 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起叫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每幅地块増价幅度(增价幅度应为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 (三)本次公开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配套设施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出让宗地成交后,若宗地占用林地的,由竞得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实际可使(略),并按出让宗地面积计算规划指标及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七)工业项目用地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土地用途,须由政府收回重新出让。 (八)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申请书未明确上述内容,则不能以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照约定成立新公司后,出让人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略)。 (九)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略),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十)本期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陆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大厅(陆川县城温泉大道、向阳路口往南100米) 联系电话:(略)、(略) 陆川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陆川县国土资源局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