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略)
采购项目编号:ZJGJ-JL-HWZB-(略)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略)以项目采购X【****】-****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按采购人(略)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略)
2.1项目名称:(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
东丰县(略)(一心村小)、东丰县小四平镇中心小学(梅河村小)、东丰县小四平镇一面山中学、东丰县职业高级中学、东丰县二龙山中心校等6所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2.3供货地点:东丰县大阳镇中学、东丰县黄河镇中心小学(一心村小)、东丰县小四平镇中心小学(梅河村小)、东丰县小四平镇一面山中学、东丰县职(略)
2.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略)
2.5供货期:东丰县大阳镇中学、东丰县职业高级中学为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供货(略)
2.6质量标准:(略)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
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略)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供应商如为(略),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略))、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略)。
3.6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1月12日至****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略)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午13:30,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东丰县政府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略)。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贰仟肆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账户名称:(略),账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_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