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江苏电信网络集中监控维护外包技术服务项目(六期)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略)9:59:39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略)8: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11-19 17:30:00 | |||||||||||||||||||||
终止: | 否 |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电信网络集中监控维护外包技术服务项目(六期)、招标编号:JSZBZB(略)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电信网络集中监控维护外包技术服务项目(六期) (2)招标项目性质:(略) (3)招标项目内容:项目是《江苏电信网络集中监控维护外包技术服务项目(五期)》项目工作内容的延续,全面承接全省网络监控基础维护和全省客户服务集中支撑(政企+公客)工作,主要包括告警监控、工单管控、网络及用户故障处理、网络信息安全监控(略)作(维护作业计划)。 (4)预估规模:(略) (5)服务地点:(略) (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及时响应并满足符合招标人制定的服务质量要求。 (7)服务要求:(略) (8)合同有效期:****年01月01日至****年12月31日。 1.2标包划分:(略)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2个标包不兼中。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略)。 ★1.4中标原则:在满足招标(略),评委按评分标(略),按综合得分排(略),每个标包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2个标包不兼中,即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按照标包顺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次标包顺序为标包1、标包2。综合(略),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业绩高(略),以技术部分得(略),由评标委员会不记名投票确定。招标人(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1、标包2通用)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略),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不限于: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通信网络的维护)。实收资本不低(略)(含)】人民币(以最新的财务审计报表中实收资本为准,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本年度刚成立(略)),投标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最新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最新年度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2.2投(略): (1)最新两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略)1(略))。提供报(略),原件备查。 (2)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2.3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备(略) ****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2.4经验及业绩:投标人应具有网络维护、网络监控、传输维护、城域网维护、动力设备维护、系统技术服务、IP RAN的网络工程等维护类相关项目经验,(略)投标截止之日止,同类项目累计合同额达到人民币 500万元(含)以上。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合同汇总表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时间以执行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时间以订单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2.5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提供承诺书(略)。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略)。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7.2被责令停业的; 2.7.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7.4 财产被接管或(略) 2.7.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2.7.6在最(略) 2.7.7法律法(略)。 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8 本项目(略)。 3.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4.1招(略):**** 年 11月 14 日至 **** 年 11 月 19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