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检察业务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对(略)检察业务技术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略)检察业务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内(略)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价(元)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检察业务技术装备 | 1 | 批 | (略) | 详细技术参(略) |
合计(招标控制价) | ****.00 |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年11月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_》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略)
评标地点:林州市龙安路与龙山路交叉口农村信用社五楼会议室
评标小组成员:(略)
五、中标结果
中标人:(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中标价:(略)
中标人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863零创空间1层5号工位
六、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地 址:郑州市福禄东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连邦大厦****室(林州市龙安(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略)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_》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示期为自公告(略)。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人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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