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连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已由(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广东清连高速公路南起于清远市郊区的迳口,北止于粤湘交界处的凤头岭,途经清远市(略),全长(略),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80~110 公里。
2.1.2招标范围:广东省清连高速公路的车辆救援服务,以及与之有关的相关工作。服务期限:3年+3年,共6年,服务费65万元/年,总发包价390万元。
3.(略)
3.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车辆救援类业务,分公司投标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近5年内((略)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或其中1个合同段车辆救援的服务项目,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略)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3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交通部、广东省交通厅、清远市交通局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发生过致人死亡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等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11 月 14 日至 ****年 1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至16:00,到(略)广州办事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白云大厦****室)凭1套包含以下资料进行投标报名,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退回: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适用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情况)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编制费)500元/套(现金),在投标报名时缴纳。
5.(略)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12 月 10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年 12 月 10 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 2 号楼一楼东门)。
5.2 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不同媒体(略),以清远(略)。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采取以下方式之一:(1)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在延期报名期限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5楼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日期:(略)
委托代理协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