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乐从、**水厂取水口迁建项目(**原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略),公示期从****年11月14日至**** 年11月 20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质量 | 工期 |
第一候选人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986,600 | 喻昌勇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CS(略) | 90天 | |
第二候选人 | **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1,(略) | 郑国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CS(略)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0天 |
第三候选人 | **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1,488,900 | 王成军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CS(略)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90天 |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价法 ;评标过程及结果:(略)
2. 中标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略)
3、废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 0 家投标人(略),本工程没有废标情况。
(略)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略)。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略) 联系人:何工
联系地址:顺德区大良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地址:**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联系电话:(略)
招投(略):**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顺德区公共**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招标人:(略)
日 期:(略)
注:
1.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略)),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略)。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略)(异议书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略)(投诉书按参考格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