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略)紧急抢修和概算3万元以下零散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略)
1、采购项目名称:(略)紧急抢修和概算3万元以下零散维修工程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略)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略)
二、采购项目预算: (略).00元(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暂估金额)。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略):
(1)法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略)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略):《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略)(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略)。
(3)法人(略)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其他说明:
3.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略),符合基本资格(略),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 三证合一 或 五证合一 自行说明。
3.2本公告中的 近三个月 是指(略)年10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18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劳动东路289号嘉盛华庭EA财智中心4楼 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略)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劳动东路289号嘉盛华庭EA财智中心4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略)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东路289号嘉盛华庭EA财智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