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4 10:(略)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 出让土地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 出让 | 竞买 | 竞买 | ||||
位置 | 面积 | 用途 | 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 | 绿地率 | 建筑上下界限 | (万元) | (万元) | |||||
密度 | |||||||||||
P(2018)44号 | 航三路以北,航鹰大道以东部分地块 | (略)(合80.07亩) | 地块一:34169.19 | 不大于2.5且不小于0.6 | 不大于28%且不小于15% | 应达到35% | 在-15米与+70米之间 | 医疗卫生用地 | 医疗卫生用地50年、其它商服(停车场)用地40年 | 11300 | 2300 |
(略) | / | / | / | 在-15米与-1.5米之间 | 地下部分(略)(停车场)用地 | ||||||
地块三:383.58 | / | / | / | 在-15米与-1.5米之间 | 地下部分用途为其它商服(停车场)用地 |
上述1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略),并承(略)。
二、(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上述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若竞买人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柳州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在(略),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27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略));挂牌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9时至2018年11月28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略)